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江苏虹景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年高端聚烯烃单体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虹景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年高端聚烯烃单体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二阶段);
建设单位:江苏虹景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228国道以西,苏海路以北,江苏虹景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一套10万吨/年POE装置,新增机柜间、变电所、立体库房、包装厂房、罐组等配套公辅设施,项目占地约115亩。项目分阶段建设:第一阶段,新建10万吨/年POE装置,可实现年产10万吨POE、950吨低聚物、700吨燃料油、350吨燃料气;第二阶段,新建5万吨/年乙烯齐聚单元,可实现年产3.35万吨1-辛烯、1.56万吨1-己烯、0.29万吨混合碳六。本次建设内容为项目二阶段。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虹景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0518-81391089
E-mail:zhaoyechao@shenghongpec.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28
E-mail:77303213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单位接受委托,进行前期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初步分析,确定评价工作思路和评价工作重点,同时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进一步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与评价,编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同时进行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项目建设区域公众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管理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
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公参意见调查表
公参意见调查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eBVmflLgTWZWM1JsxSFTg 提取码:cmdv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江苏虹景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