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投资建设聚酯新材料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聚酯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聚酯新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作示范区港前大道以西、石化二道以南;
投资总额:总投资122900.43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5万吨/年1,4-环己烷二甲醇(CHDM)和13万吨/年PETG切片的生产装置(含1条3万吨/年中试和1条10万吨/年的PETG连续聚合生产线),同步实施循环冷却水站、产品库、化学品库、备件库、污染雨水池、变电所、控制楼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3万吨PETG、5万吨CHDM(2.7万吨自用,2.3万吨出售)。项目占地约79.65亩。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主任;
联系电话:0518-81396720;
邮箱:pengxiaoyu@shenghongpec.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作示范区港前大道以西、石化二道以南。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资质:甲级;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邮箱:guhuihui@njuae.cn;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逸夫管理科学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