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24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18  点击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24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相关资料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24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扩建项目

 (二)工程性质:扩建

 (三)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内港前大道以西、陬山三路以北区域内

 (四)项目规模:年产24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主任

 联系电话:0518-81396720

三、公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8日-2021年3月1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1.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24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扩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pdf

2.专家验收意见.pdf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