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24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相关资料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24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扩建项目
(二)工程性质:扩建
(三)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内港前大道以西、陬山三路以北区域内
(四)项目规模:年产24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主任
联系电话:0518-81396720
三、公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8日-2021年3月1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