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连云港荣泰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商储罐区工程(二期)低温储罐区项目(一期14座储罐及配套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连云港荣泰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商储罐区工程(二期)低温储罐区项目(一期14座储罐及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港前大道399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扫描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询本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时,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许先锋
联系电话:13912152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