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货种二次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08  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的有关规定,开展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货种二次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 建设项目情况

本项目建设规模: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共建设有3个泊位,2个5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10万吨级设计)和1个1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码头岸线800m。为连接码头和库区,建设的管廊长度为2439m。该项目海洋环评于2013 年12月获得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核准(苏海环函[2013]190号文),具体装卸货种为20种,主要包括:甲醇、对二甲苯、醋酸、醋酸乙烯、丙酮、丁二烯、丙烯腈、乙醇胺、甲基丙烯酸甲酯、正丁醇、辛醇、二甲基庚醇、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丁酯、丙烯酸辛酯、丙烯酸、苯、LPG、丙烯,设计年吞吐量为632万吨,货物全部为管道输送。2016年1月,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以《关于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海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意见》(苏海环函[2016]3号)通过了该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

由于后方项目需求变更,该项目货种调整环评于2019年1月获得批复(苏环审[2019]1号),获批货种共计48种,具体为:乙二醇、正丁醇、异丁醇、仲丁醇、叔丁醇、乙醇、正丙醇、异丙醇、脂肪醇、混合苯、甲苯、硝基苯、异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混合芳烃、苯胺、甲酸甲酯、醋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邻苯二甲酸二辛酯、甘油、溶剂油、苯乙烯、磷酸85%、甲酸、硫酸98%、二甲基甲酰胺(DMF)、液碱、环己酮、环己烷、萘、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生物柴油、硝酸、硫磺(液态)、乙烯、重芳烃、芳烃溶剂、芳烃增塑剂、基础油、丁酮、二氯甲烷、二氯乙烷、硝酸铵溶液,装卸作业量为145.5万吨/年,利用现有工程1#、2#、3#、4#、6#、7#装卸区醋酸专用管线并新增10条管线以及现有配套装卸设施,此外,还有45.36万吨/年的吞吐量进行预留。

本次变更增加货种为:减持正丁醇、二甲基庚醇、异丁醇、仲丁醇、叔丁醇、硝基苯、异丙基苯、邻二甲苯、苯胺、邻苯二甲基二辛脂、环己酮、萘、基础油、丁酮、二氯甲烷、二氯乙烷、硝酸铵溶液17货种的运量,同时新增货种12种,主要为:液氨、乙烷、丙烷、丁烷、DMC(碳酸二甲酯)、乙腈、乙二腈、双氧水(75%)、环氧丙烷、聚醚多元醇、工业用碳十粗芳烃(碳十重芳烃、重芳烃)(烷基C3、C4苯)、碳九芳烃(工业用裂解碳九),同时增加芳烃溶剂(三甲苯、四甲苯)、增塑剂(芳烃增塑剂)装卸船作业工况。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连云港新荣泰码头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港前大道399号

联系人姓名:许先锋

联系人电话:0518-81390300       Email:xuxianfeng@shenghongpec.com

3、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介绍

单位名称: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

联系人:高青军

联系电话:022-59812345-83405   Email: zyhj@vip.163.com

4、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生活垃圾对附近水域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期产生的噪声,粉尘对附近环境的影响。

(3)营运期间装船作业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营运期风险事故的影响。

(5)施工期、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5、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由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应尽可能的予以收集,船舶垃圾应做好日常的收集、分类与储存工作,靠岸后交陆域处理。

(2)施工垃圾应定点集中堆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应运往市政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

(3)汽车运输土方、砂石料、水泥建材料进场时,应用蓬布遮盖,以防物料飞扬,严格控制进场车速,减少装卸落差;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维修、保养工作,使其保持正常运行。做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疏导工作,禁止车辆鸣笛,降低交通噪声。

(4)营运期间来自国外及疫情地区的船舶垃圾申请卫生检疫处理;非疫情地区的船舶垃圾由有资质的服务公司接收统一处理;油水分离器处产生的少量废油以送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港区陆域生活垃圾可与城市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5)结合连云港市政府、海事管理部门、港区以及相关社会力量现有应急力量,配备必要的风险应急设备,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完备的应急体系,并与港口、政府应急体系对接。

6、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间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本次公示期限为10天。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www.shenghongpec.com/gb2312/hbln/index.html(附件一)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港前大道399号荣泰仓储有限公司214室

7、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见链接)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希望广大居民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http://www.shenghongpec.com/gb2312/hbln/index.html(附件二)

附件一、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货种二次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pdf

附件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