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2017年度 温室气体排放和产品碳足迹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8-08-06  点击量: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响应省发展改革委全面启动省内碳交易的基础准备工作的指示精神,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秉承集团公司“高效、生态、循环、安全的发展理念,积极开展减排活动,争创绿色工厂。公司积极开展GHG减排工作,于2018年初成立碳排放工作小组,筹划建立了温室气体管理体系,并编制了2016年度至2017年度两年的温室气体报告,在追求产品高质量的同时,追求产品生产的绿色环保。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委托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在2018年3月28日到2018年5月7日期间,根据ISO14064-1:2006和ISO14064-3:2006,对2017年度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了独立的第三方核查,达到了预先商定的合理保证等级,取得了温室气体核查陈述证书(No.INV-2018-NJ-ZZ-0025);依据ISO/TS14067及PAS2050相关规则,对工业用精对苯二甲酸(PTA)产品碳足迹进行了核查,取得了产品碳足迹证书(证书编号:PCF-2018-HG-0004)。

现将CQC核查结果公示如下:

2018年4月13日发布的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版本:A1.2)表明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在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之间温室气体排放量为751451吨CO2当量,温室气体清楚量为0吨CO2当量。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监测和报告遵从ISO14064-1:2006的相关要求。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系统边界内的每功能单位产品碳足迹数值为2.453千克CO2当量。

温室气体核查陈述.pdf

碳足迹.pdf